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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万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31亿元的骗局:绣鞋垫、串手珠的手工兼职背后【网警转发】
做点轻松的手工活
就能至少日赚100元
多交入职费还能晋升管理层
这样的好事
心动之前可要擦亮双眼
金玉其外
内里却隐藏着一个上亿元的阴谋
“轻松”的兼职
2018年,方某梅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招聘信息,说是做手工活就可以赚钱,她立刻动了心。
“ 公司设置了三个档次的‘入职费’,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988元
,做代理可以通过招收新人拿提成,差不多可以拿到新加入人员‘入职费’的60%左右;如果做总代,除了可以拿提成,还可以在招收满100个新人后晋升为组长,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每月领固定工资。”
方某梅交代。
方某梅交了988元的入职费用,准备大赚一笔。
交了“入职费”没几天,她就收到了公司寄来的手工活半成品,包括手珠、鞋垫、抱枕等。按照公司招聘时的说法,她只要用针线将鞋垫、抱枕上的图案绣出来,然后将成品寄回公司,就可以得到报酬。
事实并非如此。
“鞋垫和抱枕很难绣,就算我一直不间断绣,也要4到5天才能绣完一双鞋垫。如果把公司寄来的半成品全部绣完, 需要不间断绣一个多月,而报酬只有100多元
。”方某梅交代。原来公司是故意把非常难绣的半成品寄给他们,目的就是让他们无法完成,为领取报酬设置障碍。
发给被害人的半成品
被害人詹某对此深有感触,“在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中,需要做的手工活都是非常容易的,而实际收到的半成品非常难绣。我尝试了一下,估计一个月都绣不完,投入和回报明显不划算。”
但由于被骗金额不大,詹某没有选择报警。
走向“高层”的道路
当方某梅发现绣手工活无法赚到钱后,她开始招聘新人。
“会发一些广告,内容一般是‘手工活简单易做,在家就能赚钱,随机发货简单手工’等。”
方某梅交代,“1个月我就招满了100人,除了可以拿每个新人‘入职费’的提成,还晋升为组长,每月有2000元固定底薪。”
当上了组长后,就有了一定的管理职责。组长会把交完“入职费”的兼职人员拉到群里,每天在群里发结算、支付报酬的图片,以此制造其他兼职人员都赚钱的假象。“
其实这些图片都是假的,是PS合成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觉得完不成手工活是自己个人的原因,不是公司的原因,防止他们报警 。” 方某梅交代。
由于方某梅“善于管理”,到了2018年底,她已经成为了公司的“高管”,主要工作变成了研发“产品”、研究 “话术”、提升团队“业绩”、应对“负面舆情”等。
针对被害人可能提出的问题,方某梅等人会事先准备“话术”,让“讲课老师“把“话术”发到客服群中,以便统一回复。有时候方某梅等人也会研究新的“产品”,比如鞋垫特别难绣,大家的意见很大,就要用有其他难绣的手工活去替代鞋垫。最终,方某梅成为犯罪集团中仅次于闫某志、李某丽的重要人物。
诱骗加盟费,东窗事发
2019年6月9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自己在做手工兼职工作过程中共支付1388元后,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公安局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随后,警方陆续抓捕了闫某志、李某丽和方某梅,并进行讯问。
2021年2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人犯诈骗罪,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8年以来,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梅等人,先后以“领航国际”、“尚美工艺”和“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推广手工活,宣称入职后可无限期领取手工活,虚构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赚百元的事实,伪造虚假收入照片,诱骗被害人交纳加盟费。
被害人交纳加盟费后,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利用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延长被害人回货周期、加大手工活难度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放弃完成手工活或者继续领取手工活,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加盟费的目的。被害人寄回的车挂、鞋垫、钻石画及珠串等手工活成品,堆放在陕西、安徽等地的仓库内,未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还通过设立组长群、高层群等大量微信工作群对诈骗活动进行管理,设置组长、高层助理、高层等职务管理诈骗人员。
2018年1月至案发,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诈骗18万余人次,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累计诈骗金额达1.27亿余元,获取违法所得62.5万余元。
公司“办公”场所
2021年8月9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31亿余元的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闫某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李某丽、方某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二年,并处罚金。犯罪集团其他被告人另案处理。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建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闫某志、李某丽涉及诈骗金额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涉及诈骗金额1.27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闫某志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李某丽、方某梅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显著,均系主犯,应按其组织、领导或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被告人方某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潍坊网警
二、这个“兼职手工活”坑了1000多人
伪装成通过网络派发手工活的商家,利用被害人求职心理“请君入瓮”,之后以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入职费对其诱惑、洗脑,最终让被害人加入诈骗团伙做代理继续诈骗他人。日前,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缓刑二年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
2020年4月,张女士报案称自己被人骗了。“去年受疫情影响,我店里的生意比较冷清,有次刷短视频看到兼职手工活的广告,便想赚点钱补贴家用。没想到付了入职费成为总代理后,对方竟然把我拉黑了……”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展开调查,但对该案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是诈骗罪存在不同观点。为此,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调取了被害人的报案记录和其他客观性证据材料,努力还原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整体行为框架,分析研判案件定性。
“犯罪嫌疑人利用短视频平台虚假宣传做手工活赚钱,引诱受害人上钩,实际上以赚取代理费为目的,让受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反映出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得出这一结论后,检警双方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公安机关借助网警技术分析研判,锁定了短视频兼职手工活的幕后老板刘某,通报了诈骗活动窝点、人员配置和犯罪组织结构,检察官从案件发生地、涉案被害人、资金流水及电子数据检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经过研判,公安机关采纳了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20年7月,以刘某为首的全国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落网,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了10名犯罪嫌疑人,并扣押了仓库内堆放的手工品。这场名为兼职、实为诈骗的谜团终于解开。
2019年3月,刘某和老公赵某成立了一家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妆品、手工活等。“我们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招聘手工活的招工信息,介绍说在家就能赚钱,简单易学,并在视频里留下联系方式,让有意向做兼职的人主动联系我们。”据刘某交代,他们将做手工活的人分为总代理、代理和兼职,分别需要交998元、698元、498元入职费,承诺手工兼职达到一定次数后可以返还入职费,然后先邮寄制作简单、耗时短的手工材料给对方,完成后下次便故意提高难度,使对方无法完成,让他们主动放弃,从而扣取他们的入职费。2020年5月,刘某、赵某两人以50万元的价格将手工活招商加盟工作转给了外甥葛某、岳某夫妻二人。
与刘某、赵某不同的是,葛某到案后态度恶劣、拒不认罪。对此,检察官列出详细的讯问提纲,先突破其妻子岳某口供。岳某多次供述公司以招商名义骗取代理入职费,葛某负责接单、资金结算、解决代理问题等,网络账号也清楚显示了资金往来情况。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葛某也逐渐松了口。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葛某承认主要通过总代理和代理发展下线的方式赚取下线的入职费。
三、有没有手工活可在家兼职做的
有啊,我们这边就有手工厂外发一些贴标签,塑料花,串手链之类的手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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