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共分三级,标准规定:(1)排入GB3838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2)排入GB3838种、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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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工厂为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新建工厂为1997年1月1日起设立的。
排气筒排放限值(现有工厂)
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禁排0.60.917201.01.5303.35.2406.09.0甲苯15禁排3.65.560206.19.3302131403654二甲苯15禁排1.21.890202.03.1306.910401218酚类15禁排0.120.18115200.20.31300.681.0401.21.8501.82.7602.63.9甲醛15禁排0.30.4630200.510.77301.72.6403.04.5504.56.9606.49.8非甲烷总烃156.3121815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1020303035631004061120170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现有工厂)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5厂界甲苯3.0二甲苯1.5酚类0.1甲醛0.25非甲烷总烃5.0
排气筒排放限值(新建工厂)
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0.50.812200.91.3302.94.4405.67.6甲苯153.14.740205.27.9301827403046二甲苯151.01.570201.72.6305.98.8401015酚类150.10.15100200.170.26300.580.88401.01.5501.52.3602.23.3甲醛150.260.3925200.430.65301.42.2402.63.8503.85.9605.48.3非甲烷总烃151016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172730538340100150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新建工厂)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4厂界甲苯2.4二甲苯1.2酚类0.08甲醛0.2非甲烷总烃4.0
来源于:《GB16297-1996》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厂房2010年7月1日之前执行I时段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新建企业自2008年8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生产工艺时段聚氯乙烯聚氨酯干法工艺后处理工艺其他苯I10101010II2222甲苯I40404040II30303030二甲苯I70707070II40404040VOCsI200350(不含DMF)350350II150200(不含DMF)200200
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限制监控位置苯0.1厂界甲苯1.0二甲苯1.0VOCs10颗粒物0.5
来源于:《GB 21902-2008》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2017年7月1日前执行现行标准,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下标准;新建企业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下标准。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适用类型苯乙烯5020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苯42聚甲醛树脂甲苯158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环氧树脂有机硅树脂聚砜树脂乙苯10050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酚类2015酚醛树脂环氧树脂聚碳酸酯树脂聚醚醚酮树脂甲醛55酚醛树脂氨基树脂聚甲醛树脂乙醛5020热塑性聚酯树脂非甲烷总烃10060所有合成树脂颗粒物3020
备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易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限制监控位置苯0.4厂界甲苯0.8非甲烷总烃4.0颗粒物1.0
来源于:《GB 31572—2015》
北京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厂房2010年1月1日之前执行I时段标准,2010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排气筒(m)速率限值(kg/h)I时段II时段无组织排放苯150.36128.00.1200.61302.1403.5505.4甲苯152.240250.6203.7301240215033二甲苯150.7340400.2201.2304.1407.15011酚类150.073100200.02200.12300.41400.71501.1非甲烷总烃156.3120802.02010303540615095
典型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
污染源污染物I时段II时段汽车制造涂装汽车维修保养苯1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8非甲烷总烃5030小汽车喷涂VOCs6045货车驾驶舱喷涂VOCs7555货车、厢式货车喷涂VOCs9070客车喷涂VOCs225150金属铸造非甲烷总烃3020半导体及电子产品制造苯1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2非甲烷总烃5020人造板与木质家具制造苯11甲苯155甲苯与二甲苯合计4020非甲烷总烃10050印刷制鞋与皮革制品加工苯1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5非甲烷总烃10050涂料、油墨和粘合剂生产医药与农药制造非甲烷总烃10020
来源于:《DB11/ 501—2007》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10.5苯系物4020非甲烷总烃8050颗粒物3010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位置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涂装工作间或涂装工位旁0.22.05.02.0
来源于:《DB11/ 1226—2015》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I时段II时段监控位置苯1.00.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苯系物2010非甲烷总烃3025颗粒物2010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7年8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位置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中涂喷漆室色漆喷漆室罩光喷漆室修补喷漆室0.52.05.0/PVC/密封胶等涂装线0.11.02.0/打磨生产线///3.0
来源于:《DB11/ 1227—2015》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0.50.5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510非甲烷总烃5030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污染物厂界印刷生产场所苯I时段0.10.1II时段0.10.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I时段0.52.0II时段0.21.0非甲烷总烃I时段2.06.0II时段1.03.0
来源于:《DB 11/ 1201—2015》
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I时段II时段苯0.50.5苯系物152非甲烷总烃4010颗粒物105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位置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厂区边界0.10.10.50.21.00.5非封闭涂装车间工位/或封闭涂装车间门窗口0.10.12.00.55.02.0颗粒物监控位置I时段II时段喷漆打磨车间2.01.5厂界(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0.50.2
来源于:《DB 11/ 1202—2015》
上海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此标准,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10.1甲苯100.2二甲苯200.8苯系物401.6酚类200.073非甲烷总烃703.0
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苯0.1甲苯0.2二甲苯0.2苯系物0.4非甲烷总烃4.0
来源于:《DB31/933-2015》
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适用工艺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预处理/室内涂装10.3甲苯预处理/室内涂装30.9二甲苯预处理/室内涂装255.9苯系物预处理/室内涂装4513非甲烷总烃预处理501.5室内涂装7021颗粒物所有工艺206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1厂界甲苯0.2二甲苯0.2非甲烷总烃4.0颗粒物0.5
来源于:《DB31/934—2015》
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10.6甲苯31.2二甲苯124.5苯系物218.0非甲烷总烃3032颗粒物208.0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1厂界甲苯0.2二甲苯0.2
来源于:《DB31/ 859-2014》
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10.03甲苯30.1二甲苯120.4非甲烷总烃501.5a颗粒物200.45注:a当非甲烷总烃(NMHC)的去除率不低于90%时,等同于满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苯0.1甲苯0.2二甲苯0.2非甲烷总烃4.0
来源于:《DB 31/872—2015》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2012年1月1日之前执行I时段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新建企业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II时段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
适用范围污染物I时段(mg/m3)II时段(mg/m3)排气筒(m)排放速率限值(kg/h)发酵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苯1010150.5200.9302.9甲苯3232153.1205.23018二甲苯5050151.0201.7305.9非甲烷总烃12080151020173053提取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甲苯3232153.1205.23018二甲苯5050151.0201.7305.9非甲烷总烃12080151020173053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苯酚8080150.1200.17300.58甲醇150100155.1208.63019甲醛2020150.26200.43301.4非甲烷总烃12080151020173053制剂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甲醇150100155.1208.63029甲醛2020150.26200.43301.4非甲烷总烃12080151020173053生物医药研发机构苯1010≥150.5甲苯3232≥153.1二甲苯5050≥151.0苯酚8080≥150.1甲醇150100≥155.1非甲烷总烃12080≥151.0
来源于:《DB31/373-2010》
广东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备注:2002年1月1日前建设(锅炉按建成使用)的项目执行I时段限值;2002年1月1日起建设(锅炉按建成使用)的项目执行II时段限值。
I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禁排0.50.812200.91.3302.94.4405.67.6甲苯15禁排3.14.740205.27.9301827403046二甲苯15禁排1.01.570201.72.6305.98.8401015酚类15禁排0.10.15100200.170.26300.580.88401.01.5501.52.3602.23.3甲醛15禁排0.260.3925200.430.65301.42.2402.63.8503.85.9605.48.3非甲烷总烃155.41016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8.51727303053834052100150
II时段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kg/h)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m)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苯150.420.6312200.71.0302.33.6404.26.3甲苯152.53.840204.36.5301522402538二甲苯150.841.370201.42.2304.87.0408.413酚类150.0840.13100200.140.22300.480.7400.841.3501.31.9601.82.7甲醛150.210.3225200.360.54301.21.8402.13.2503.24.8604.56.9非甲烷总烃158.413120(使用溶剂汽油或其他混合烃类物质)2014213044704084120
来源于:《DB44/ 27—2001》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
备注:a 苯系物指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合计。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中二甲苯的排放速率不得超过GB16297规定的二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15m,30m,60m高排气筒,分别不得超过1.0kg/h,6.9kg/h,27kg/h,其余高度排气筒的二甲苯排放速率限值,以内插法计算,内插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D。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苯0.1甲苯0.6二甲苯0.2三甲苯0.2总VOCs2.0
来源于:《DB44/816- 2010》
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备注:现有项目自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执行I时段限值,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新建项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
污染物I时段II时段监测位置VOCs200g/m2110g/m2涂装生产线单位面积苯1mg/m31mg/m3排气筒甲苯和二甲苯合计40mg/m320mg/m3总VOCs150mg/m390mg/m3苯0.1mg/m3厂界甲苯1.8mg/m3二甲苯1.0mg/m3总VOCs3.0mg/m3
来源于:《DB 44/1837—2016》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
备注: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I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
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苯110.40.4甲苯与二甲苯合计40201.2a1.0总VOCs60303.62.9a 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mg/m3)
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0.10.60.22.0
来源于:《DB 44/814-2010》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
备注: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I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印刷方式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苯110.40.4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51.8a1.6a总VOCs120805.45.1苯110.40.4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51.8a1.6a总VOCs1801205.45.1a 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
来源于:《DB44/ 815-2010》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
备注: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I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II时段限值。
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I时段II时段I时段II时段苯110.40.4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151.9a1.5a总VOCs80403.42.6a 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mg/m3)
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0.10.60.22.0
来源于:《DB44 /817-2010》
重庆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2016年6月30日之前排气筒排放限值
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之后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监控位置苯0.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甲苯0.6二甲苯0.2苯系物1.0总VOCs2.0非甲烷总烃2.0
来源于:《DB 50/ 577- 2015》
天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I时段排放限值,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
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汽车制造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总量限值
江苏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排放速率限值(kg/h)苯10.6甲苯31.2二甲苯124.5苯系物208TVOCs乘用车3032其他车型6060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限值(mg/m3)苯0.1甲苯0.6二甲苯0.2苯系物1.0TVOCs1.5
来源于:《DB32/ 2862—2016》
来源:可迪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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