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整理了合同期限知识,不管是了解相关知识,还是写作素材整理,都是理想的参考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操作方法
1、根据岗位不同,要签订不同条款的劳动合同。具体而言,企业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和劳动者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专业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条款。(1)对于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人员,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中长期劳动合同,以减少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频繁更换造成的损失。(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签订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单一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以工程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季节性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其他劳动合同。
2、根据工作性质,选择签订不同条款的劳动合同,约定相应的试用期。(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他们的经验也是宝贵的资源。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连续签订两个长期合同(如五年),然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基层人员多为刚毕业或近期工作的员工,需要熟悉企业情况,积累工作经验。对于这部分人员,我们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区别对待:第一种是技术人员。由于技术人员需要长期考察,可以第一次签订长期合同(例如3-5年),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这段时间便于考察他们的工作能力,便于岗位轮换,熟悉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避免因工作变动导致试用期无法再次约定的风险。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合适,劳动合同可以续签5年,然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其次是管理者。由于经理考察的时间较短,可以首次签订短期合同,并规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可以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合适,可以考虑续签5年劳动合同,然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注意事项:在选择劳动合同期限时,最好形成长、中、短期复合格局,既保持劳动力的相对稳定性,又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性。避免劳动合同一刀切的期限,避免劳动合同一天到期导致大量人员同时离职的现象。
延伸阅读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1.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在于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特征,所以在签订和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和开始时间,这就决定了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比如合同生效时间不同,前者在成立时生效,后者在交付时生效;前者是有偿的,后者是有偿的,双方自己另有约定。
2.入库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
3.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是保管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区分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一个显著特征。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从事仓储业务的业务资格。
5.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这是区别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另一个显著特征。
办理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1.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是自然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主动申报纳税。应纳税款未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租人承担。租金收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1%的地方教育费。
2、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是税收。不能说人民享有国家100%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确实对我国公民有一定的好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拨给灾区重建的资金,靠人民的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不是个人能开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之一,但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欠的合同如有涂改能生效吗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采取违规手段控制他人或窃取合同,为自己的利益修改或伪造合同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原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持不变;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修改合同,必须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同或修改或补充原合同的相应条款,并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如果仅作出口头承诺,但合同未在任何有修改和变更的地方进行修改或盖章(手印),则视为无效,合同的原始内容继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