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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性质
所谓婚姻的成立,应该是指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婚姻关系产生或存在。婚姻的成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婚姻成立包括订婚和结婚,法律是合两者为一体的。中国古代的礼俗、法律和外国古代法多采广义说,十分重视婚约的效力,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和必经程序;狭义的婚姻成立专指结婚,不包括订婚。近、现代法多采狭义说,我国《婚姻法》亦采狭义说。
婚姻成立的特征有:
1、婚姻的成立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种事实,即婚姻关系己经产生的一种客观事实。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即产生法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其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
2、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即构成婚姻的要素。否则,法律认为婚姻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然而并非任何两性关系法律均认为其为婚姻关系,只有符合法定的婚姻成立要件的两性关系法律才认为其构成婚姻关系。欠缺婚姻成立的某项要件,婚姻根本就不成立,无婚姻可言。即使双方有同居的事实,法律也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婚姻关系。
婚姻的性质?
婚姻的性质就是俩个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责任!主要是能感觉幸福的在一起!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结婚可不是儿戏,这时候在找老公的时候都需要擦亮自己的双眼,因为婚姻更多的是靠双方的人品在支撑这样的一段婚姻,下面为大家分享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1
一、结婚的特征是什么
结婚是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结婚有以下三个特征:
1、行为主体为异性男女。
结婚的行为只能发生于男女两性之间,同性不能成婚。这是婚姻自然属性的要求。两性的差别和性的本能是婚姻关系成立的自然条件。
2、行为性质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必须按法律的要求进行,否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要求结婚的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承认。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不被社会制度认为是婚姻。
3、行为后果为结成夫妻关系。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夫妻关系得以确立。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确立互为配偶的夫妻关系。从此,他们之间相互承担着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未经法定手续,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已确立的这种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
是的,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
结婚的法定程序:
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
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
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4、其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恢复承认了事实婚姻,即两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补办登记,领取结婚证。
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2
婚姻成立的特征是什么
1、婚姻的成立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种事实,即婚姻关系己经产生的一种客观事实。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即产生法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其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
2、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即构成婚姻的`要素。否则,法律认为婚姻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然而并非任何两性关系法律均认为其为婚姻关系,只有符合法定的婚姻成立要件的两性关系法律才认为其构成婚姻关系。欠缺婚姻成立的某项要件,婚姻根本就不成立,无婚姻可言。即使双方有同居的事实,法律也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的特征是什么3
现代婚姻的特点
一、男女在婚姻中人格、地位平等。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些夫妻地位不平等,一个独掌话语权的情况,但是这是一种畸形的婚姻。真正幸福的婚姻必定是两个人的人格和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掌控谁,谁掌控家庭话语权的情况。家中事务都必定是两个人相互协商相互沟通的结果。
二、夫妻享有共同财产。 这一点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婚后两人的所得都视为共同财产,而不论谁的贡献大谁的贡献小。
三、夫妻有相互扶持相互抚养的责任。
在一方生病或是遭遇其它困境时,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义务,而不能甩手不管或是找借口推搪。
四、男女都有选择婚姻关系是否继续的权利。
这一点就是两个人都有提出结婚和离婚的权利,另一方不得制止。
五、感情、相互尊重、责任感是维持婚姻最重要的三条纽带。
婚姻是人生中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耗时长成效不一定明显,而且还会面对不断的挑战和诱惑,能否修成正果白首相偕,需要方方面面的感悟与珍惜,而这,就只能是见人见智各人各求了。
婚姻的自然属性是什么
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性是婚姻的什么
性是婚姻的基础,如果没有了信,这个婚姻可能也就没有。
性是男女之间,正常交往的一种方式,人人都要有,结婚的目的虽然不单单就是为了新,短信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还特别重要,事项,一对没有性的父亲,在一起能生活几年了,当然传说有很多无性婚姻,因为这些都是隐私,也没人知道究竟有没有无限回音,但至少,我们经常见到的夫妻
当中都是有性存在的。所以,性也是,维持一段婚姻的基础。
性生活的和谐,是婚姻生活的基础
我们中国人含蓄,这是几千年留下的传统,尽管到了现在的21世界,还是有许多的女性甚至男性不好意思谈到“性”,因为这属于隐私话题,即使男女朋友双方可能对“性爱也不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卡纳基说过:很多家庭破裂的原因都与夫妻间的性生活有主要关系,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在这方面缺少一些必备的知识与常识,因此给家庭生活带来了一些阴影和不幸。
现代这会对性爱的开放程度有一定的好处,男女在进入婚姻前就尝试性爱,可以提前预知两人在这方面是否合适,这是很重要的一项,有些人也许会认为,难道性不和谐就不能结婚了吗?当然不是,只是,人都是有欲望的,如果在家长期得不到满足,一定会到外面去寻求满足,到那时就会演变成出轨,出轨的理由有很多种,但这绝对是很容易的一种。
不要忽视这个问题,以为他不重要,也不要羞于启齿。性爱也是婚姻的润滑剂,协调了,合适了,能解决掉很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