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的故事。我不会喝酒,却想开一家酒吧。
别笑,我是说真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想法的呢?大概就是从那年看到管春和毛毛的故事之后吧。
我时常在想,管春的酒吧会是什么样子,毛毛长什么样子。
这是我打卡的第四天了。
仍然是字丑,莫见怪。
仍然是在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张嘉佳,你要不要考虑给我点稿酬,时隔几年,我还是喜欢你的这本书,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在宣传你的作品呢。好吧,我知道你并不需要我的宣传。
几年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管春和毛毛的这段故事。
故事里,管春开一家小小的酒吧。他和女朋友经常吵架,但是他们彼此相爱。
管春这个大迷糊虫有点搞笑,上个厕所的功夫都能迷路,好吧,可能是吵架气的。在新街口吃饭,上个厕所能迷路到鼓楼。这距离,气消了吗?
我知道,毛毛很爱管春,多希望能嫁给这个糊涂虫,也许在她眼里糊涂虫可爱至极。
吵着吵着,他们分手了。毛毛转身找了个家具商。
当年的我看到这里实在不理解,爱的死去活来,你怎么转头就变心,你给我回来。而现在,我好像懂了,也可能似懂非懂。
后来,家具商破产了,这故事真是狗血。
管春开着辆帕萨特勇敢的撞向了家具商的大切诺基。
你以为是要同归于尽,那就错了。
管春卖掉了酒吧,赔给了毛毛七十五万。
他撞的哪里是车,是他的爱情。
嘴硬的男人,用粗暴又委婉的方式给他爱的女孩儿留下了退路,起码是生活的保障。
然后他潇洒离开,消失不见。
两年过去,管春鬼使神差的又走进了那家酒吧,擦着酒杯的姑娘正是毛毛。
毛毛把酒吧买了回来,这两个人可真像,她买的哪里又是什么酒吧,是她的爱情。
毛毛放下杯子:“我不会做生意,你可不可以娶我?”
管春不娶我都想娶。快给老子在一起!
这个故事,有多感人?好像也并没有,但是我真喜欢,喜欢大过天,要什么道理。
所以,我不会喝酒,却想开一家酒吧,有什么不可以。
我想在昏暗的酒吧角落安静的坐着,窥探着每一个走进来的客人,看他们风尘仆仆的模样,听他们轻重缓急的脚步,细细打量,悄无声息的做一个旁观者。
全凭心情,遇到感兴趣的,就拿杯白开水走过去,再叫上几杯烈酒送他/她,我喝水他/她喝酒,边喝边开始听故事。天南海北,爱恨别离,天文地理,家长里短,说什么我都乐意听,故事讲得好,今天老板娘高兴,酒钱免了。
故事换酒,这买卖不赔。
如果,我唱歌再好听些,我要坐在小小的台上,自顾自唱歌。
谁也别打断我,就算难听。
阴天时,就唱欢快的歌;晴天时,要唱悲伤的歌。夏天的傍晚,唱《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冬天的午夜,太冷了,我就闷在家里睡大觉。
如果管春和毛毛来,我就把酒吧送给他们。
敬爱情一杯酒。
在角落里
悄悄说: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