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参保人员
1、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通过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操作步骤:
1、点击【成都社保局官网】
http://cdhrss.chengdu.gov.cn/
2、点击【个人服务】
3、点击【个人社保网上经办】
4、登录账户,【我的缴费管理—城职个体—养老差额补缴】模块操作办理
此外,也可以也可到就近的全市各社保基层网点办理
二、单位补缴
1、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2、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补缴材料
一、个人参保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
1、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具体流程如下图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61888166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