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邯郸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1、申请人要满18周岁并在邯郸市有户口或居住证,居住时间达到申请要求;2、申请人在邯郸市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小于13平米的困难家庭;3、申请人在邯郸市有稳定的工作及其收入来源,但是收入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4、申请人在邯郸市有依法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昨日(6日),
市住建局发布公告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新政策于6月6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由于我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有关要求,现对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调整情况
(一)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400元(含2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44000元(含14400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600元(含36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800元(含48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88000元(含288000元)。
二、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公告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市民朋友想知道自己
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可以参考下面的对照表
保障对象条件类别基本条件(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判断,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本市户籍家庭廉租房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即2400元)或以下;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即14.4万元)或以下;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经适房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即3600元)或以下;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公租房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即4800元)或以下;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新就业职工(户籍不限)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户籍)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新入户人员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拓展知识: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怎么申请廉租房?
一、廉租房什么时候申请1、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廉租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的廉租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2、新申请家庭应当于每年7月份,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自当年12月份起实施补贴。已享受补贴家庭应于每年7月份,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对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根据有关保障标准合理调整补贴额度。而不符合的人员,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廉租房申请地点1、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如实陈述家庭成员状况及经济状况,填报《XXX管理区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2、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人员户口簿复印件、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3、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4、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
怎么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一、户口条件。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二、居住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员,必需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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