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首套房契税
办理首套房契税减免需要的材料有:单身人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已入户口的须提供入户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市场上有不少传闻
例如“福建省房产契税税率9月起上调”
引发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
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公告
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
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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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消息显示
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
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我省现行契税税率为3%
从二十多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
税制运行总体平稳
本次契税立法遵循现行税制框架
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思路
平移现行税率
“契税税率确定后,
现行的购买前两套房子契税
优惠税率(1%~2%)是否取消?”
这是广大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对此,省财政厅表示
去年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消息,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契税法之后,同年8月14日,省财政厅对此就已经作出了针对性的政策解读:
契税法颁布不影响现行我省契税优惠政策。首先,契税税率没有改变、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其次,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最后,税收优惠政策拓展、纳税申报简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此,除非未来国家层面调整
购房契税优惠税率
那么这项优惠政策不会取消
《方案》还明确了减免税办法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情形,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过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来源:福州晚报(fuzhouwb)、福建省财政厅网站
来源: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