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申请网站)

前沿拓展:

租房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公租房收入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能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能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能高于1500元。但是公租房收入标准不是一直这样保持不变的,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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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租金便宜、租期稳定,一直都是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今天我们就附上北京公租房申请全攻略 。

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对象:

“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外省市申请人: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对申请人的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需提前准备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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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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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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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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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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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管理:

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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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名单:

公开摇号: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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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

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分档补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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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流程:

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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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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