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无自有产权住房。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以下。 3、三口及以下家庭的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今年首次推出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补贴标准提高,首批600套房源点近期开放参观,哪些人可以申请?何时开始申请?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600套公租房5月13日开放参观
广州今年首批面向来穗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共600套,其中白云区龙归花园264套、黄埔区瑞东花园336套。
5月13日-15日房源点开放参观,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于5月19日-6月1日在网上预申请。9月28日公开进行摇号分配。
(龙归花园)
(瑞东花园)
相关部门提醒,网上预申请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的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专题网页。(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可直接跳转)
此外,广州今年还计划分两批推出6000套公租房,面向广州户籍家庭供应,目前正在制定具体方案。
这两类人可以申请市本级公租房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①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5年以上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②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其中对象二申请条件可放宽并优先配租。
包括以下人员↓↓↓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
◆在广州市获得区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20元提高至25元
除了实物配租以外,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家庭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自行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放宽到29434元(月均2453元),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至25元。
举例:
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中心区,两人户一个月可拿到1072.5元的租赁补贴,四人户可拿到2145元。
再次提醒,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可跳转到预申请网页,另外还可获取办事指南和相关资料!
来源: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
编辑: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