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拓展: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
其实在2010年的时候广东省就出过一个文件,不再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向非高温工作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颁布日期】 2010-01-18
【实施日期】 2010-1-18
【发 文 号】 粤人社发〔2010〕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各地在贯彻执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中反映的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粤劳社〔2007〕103号文第一条中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问题,由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
今年的规定里面把非高温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去除了,同样也是协商确定,或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6月起广东高温津贴翻番,将连发5个月】广东省高温津贴6月起发放,今年发放标准自2012年以来首次调整,较2012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调高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将直接惠及30万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和超300万的建筑工人。按照相关办法,广东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资料图片:陈忧子 摄 )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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