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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渝政策】
一、低风险来渝:
(一)无本土病例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1.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二、中、高风险来渝:
(一)中、高风险地区:点击查看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它低风险区
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1.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抵渝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三、高风险岗位来渝:
1.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抵渝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四、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
1.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抵渝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2.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五、境外来渝:
(一)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对所有从重庆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进行隔离,对来自德尔塔变异毒株流行国家(或地区)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入境人员,为降低风险延长集中隔离时间。
(二)自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凡是没有达到重庆市规定隔离时间的市外入境解除隔离来渝返渝人员,应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补齐隔离时间,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要求:
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出渝政策】
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
温馨提示:重庆机场与火车站具体的隔离核酸政策与进出重庆的政策具体实施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