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扩展阅读
晒结婚证精辟语录
1、一辈子有多久,我就爱你有多久。
2、以后我也是个有证的人了。
3、世上最美好的事就是人潮拥挤,你自然而然的牵起我的手。
4、我没有醉人的情话,只想把你带回我家。
5、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6、想和你一夜到白头。
7、花就应该遇见春天,而我就应该遇见你。
8、有你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9、余生,请多多指教。
10、你是我心中的日月光芒。
结婚证办理
1、办理条件
⑴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⑵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⑶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⑷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⑸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⑹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办理材料
⑴户口簿:本人的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须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无首页原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相符的首页复印件);
⑵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结婚登记书: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此声明由婚姻登记处提供,在办理结婚登记当天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⑷双方照片:双方当事人的4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红底)。
3、办理流程
⑴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⑵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⑶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
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⑸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上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
2、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3、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