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整理了广东2019优抚补助标准知识,不管是了解相关知识,还是写作素材整理,都是理想的参考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退伍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最近发布通知,提高一些特殊照顾领取者的养老金和生活津贴标准。
2、调整后,一级残疾军人的战、商、病抚恤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增加7290元、7060元、6820元。
3、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20550元。
4、农村红军老战士、西路军老战士和脱离红军的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延伸阅读
优抚补助发放时间
1.发放伤残等级的时间因地而异。目前按县区财政情况分季、月发放,但都是通过社会化发放。月底或季末前,县财政或民政通过金融机构将养老补贴资金划入优抚对象个人账户,优抚对象凭存折(卡)按月或按季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补贴。
七级伤残军人的优抚标准
1.七级残疾军人的抚恤标准为:因战七级残疾军人:15270元/年,因公七级残疾军人:13980元/年。这是根据今年7月27日国家退伍军人事务部发布的《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从8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警察、残疾国家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金标准和“三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执行。
3.“三红”退伍军人(农村红军老战士、农村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高龄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440元,以上申办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