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赤字是什么意思?昨天,有位小伙伴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做了补充解释,
说得很好啊,既然是好东西,当然要共享。我调整了相关表述,大家看看。
我们平常看到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通常是指本级收入合计数,即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之和。
比如2021年广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4.3亿元=税收收入1410.1亿元+非税收入474.2亿元。
如果打开一个地区某年的预算收入决算表,除了合计数外,还会有一个本级收入总计数。
总计数=合计数+债务收入+转移支付+其他;
即总计数=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支付+其他,
总计数则是我们在《再说财政收入及运用》里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包含的全口径收入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同样有合计数和总计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会存在差额,差额的程度能够粗略地判断本地区的财政自给能力状况,
因为合计数只考虑了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都是本地区各种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产生的,而债务收入和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批的。
从全口径的角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总计数如果有差额,就是财政赤字了。
地方财政人员看到的总计数(全口径)都是相同的,因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一般不会有赤字。
我们经常听到的财政赤字,实际上是中央层面的含义,中央财政赤字。
这部分其实金融从业人员可能很少用到,大家做了解即可。
好,讲完了地方政府收入,我们来说说地方政府债务。
在《一封关于专项债答疑的回信》里提到评价地方政府的债务指标通常有三个:债务率、偿债率和负债率。
首先,债务率,指的是当地年末债务余额/综合财力,反映的是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具体取数过程参考《一封关于专项债答疑的回信》。
第二,负债率,指的是当地的债务余额/GDP,用来衡量经济规模对于债务的承担能力。国际警戒线是60%。
第三,偿债率,指的是当年需要还本付息的债务总额/综合财力。国际警戒线是20%。
政府债务的三个指标最常用的就是债务率,不怎么常用的是负债率。
猜猜原因?
因为负债率的分母是GDP。综合财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可控的,而GDP是相对不可控的。
因为可控,指标才更有参考意义。
在判断政府对债务的承担能力时,更希望看到的是政府对债务承担的实际能力。
年初,遵义道桥公司将155.94亿元银行贷款进行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调整为20年,利率调整为3%至4.5%,前10年仅还息不还本,后10年分期还本。
这件事引发了市场上的关注,大家又开始讨论城投债。
目前,全国的城投债有息债务总额已超过65万亿元,早在2014年国家就说融资平台的债务并不属于政府债务,
可仍在这个市场的人知道,“城投信仰”还在。
以前我们在投资城投债时,会有一套完整的投资分析框架,里面其实就会考虑地方的财力。
有一个地方财力对城投债务覆盖倍数的衡量指标,就是用当地政府可支配财力/当年的城投到期债务,衡量地方财力对于城投债务的覆盖能力,覆盖倍数越大,保障情况越好。
举个例子,
某地所有的城投公司2021年债务(本息和)到期5亿,
那怎么算当地的可支配财力呢?
政府可支配财力=地方综合财力-刚性支出。这里的可支配财力可能和大家看到的标准化含义不太一样,不用纠结,
或者你也可以理解为政府可偿债财力=地方综合财力-刚性支出
因为在计算的当年,其实是没有2021年综合财力数据的,就会用2020年的数据;
假设该地2020年地方综合财力15亿,
刚性支出就是地方政府必须要去投入的,比如根据国家战略或要求,支持医疗、教育、科教等等项目建设,支付养老金、社保等等费用,还有地方债的到期本息偿还等等。
综合财力减去刚性支出,剩余的部分是政府可以支配的资金。
假设最后得出的可支配财力6亿元,
那么政府可支配财力/当年的城投到期债务=1.2倍。
这个指标的意义在哪?
我们就是想假设,假如当年城投公司没有能力继续融资了,只能通过地方政府去解决,那么能解决多少。
以前的“城投信仰”,“信仰”就来自于地方的可支配财力。
当然,现在的监管框架下,不允许地方政府用钱去偿还城投公司的债务。
以前有,以前城投公司借的债,如果被纳入了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那么政府就可以发行置换债来置换这部分的债务。
这里稍微展开下,
2014年,国家要求各地在2014年12月31日上报各类存量债务,包括政府自己借的,平台替政府借的,
然后国家将所有上报的存量政府债务分成了三类,一类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一类是“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一类“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现在已经有了更新的分类,以后再专题展开。
那么,被纳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债务就可以在2015年到2018年通过置换债把它置换掉。
所以,我们说专项债从2015年就推出来,为什么感觉2018年才开始大规模地发行。
那时因为2015年到2018年的政府债券,都忙着去置换以前的存量政府债务。
等到2018年差不多搞完了,2018年后,才开始搞起了新增专项债。
我们现在所说的专项债业务,实际上指的是新增专项债。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
地方ZF会破产吗?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
里面明确我国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政府没有破产这一说,而叫财政重整,可以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破产。
预案规定,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所以为什么说,在分配专项债额度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地方现有债务规模的因素。
怎么进行财政重组呢?
地方政府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基础上,通过清缴欠税欠费、压减财政支出、处置政府资产等一系列短期和中长期措施,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恢复财政收支平衡状态。
总之,就是节衣缩食,能卖的资产就卖了,尽快恢复正常。
好,就说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