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怎么办理
2016年7月28日,历经2年时间反复修改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终出台。被称之为“网约车新规”。
此次新规规范了经营单位,驾驶员,驾驶车辆,并且提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个概念,驾驶员要持有这两本证才可以从事网约车。
不少准备从事网约车的车主就要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怎么办理?小编为你带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的相关信息:
根据网约车新规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你满足规定了,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如何申请网约车运输证
按规定,网约平台或驾驶员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向车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缴纳购置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安装符合条件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证明;
(五)车辆彩色照片或照片电子文档;
(六)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八)车辆所有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交申请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个人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营运手续的,要求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具体从事网约车服务。
办理地点: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在主城区外单一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备注:如果你要从事网约车的话,单单只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是不够的哦,还需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如果证件不齐全的话,是不能从事的。
如果在载客的过程中没有携带的话,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