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的
保证青岛大学2022年平年高等教育录取很顺利,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1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2年多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大学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首选。
不三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不四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
不五条学校地址:福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数字)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数字)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数字)
不六条学校类型:公立学院和大学
不七条校级:大学本科、研究生学习
第三章组织
不八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科研决定招生工作重大问题。
不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不十条校纪委(监察办)负责受理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数字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招生简章、以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招生方式,公平的、只是、首选。入学后,学校根据省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印制录取通知书,直接邮寄给被录取的候选人。
第十三条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学校根据“得分优先、跟随志愿者“录取原则,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依次根据考生申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高考改革省份招生按省有关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类)选修科目要求。依据“学院专业组“省级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意愿将专业安排在同一专业组。
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各省确定的同分顺序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平局比较规则的省份,实测成绩较高者优先录用、有政策积分者、相关科目的高分,如果还是一样,参照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录取。相关主题标记的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综合的、语言、外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拼语文、数学、外语、选修科目最高分。
第十四条当考生的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写的职业意愿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根据高考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的单科成绩,转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到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做退档处理。候选人的建议将不被录取后接受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写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型除外)只招英语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为满分80%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和单科成绩,但学校的公共外语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请谨慎申请。
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特殊类型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体育招生
学校执行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制定的体育相关专业招生政策,考生录入档案后,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录取顺序;归档结果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的成绩、高考文化成就,分数高者优先。当候选人的备案结果不能满足所填写的职业意愿时,然后做退档处理。
(二)其他特殊类型的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今年合格学生公告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的考生。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和积分不能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退费及补贴政策
第十九条据省发改委消息,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鲁正班〔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不二十条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个司《山东省助学基金管理办法》(鲁才科教〔2020〕15号)及相关学校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的虚假和纪律处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规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No.)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
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训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获得所需的总学分,满足毕业要求,毕业许可,学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校发的相应的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八章按照法律规定
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到青岛大学以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条本宪章受青岛大学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532- 8378000183780002~9
邮件化妆品:266071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曲都.教育.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曲都.教育.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