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种类及计划公示
第五章春季高考报考条件
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程序
第一节“成绩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三证”考试报名规则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记录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和时间安排
第九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 11 章经济援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国务院 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教育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教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专项制定。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高等学校国家标准规范:12957
第五条学校地址:总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结业证书(Completion):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通过考试,获得所需的学分,符合毕业(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发证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别: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辍学,视具体情况,颁发离校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方针,负责制定招生条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带领、督促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具体落实,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招生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种类及计划公示
第十四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包括“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以下简称“按学业考试成绩招生”)、统一考试录取(以下简称“3+证”考试录取)等形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编制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春季高考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成绩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办《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 ,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和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
艺术(包括美术种类、广播电视导演,下同)普通高中考生还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相关专业统一考试。
详见《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3+证书”考试的中等职业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和2022年广东省中职毕业生普通高考,取得拟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技能证书。
详见《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职生版)。
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程序
第十七条 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省招生办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学生的相应分数,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 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相关录取条件后,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学业考试成绩招生”、“三证”考试招生及其他招生原则,在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意愿和学校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则,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请谨慎申请。
第一节“成绩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成绩录取”分为一般类、入学艺术班。普通班按考生备案考试成绩总分排名、艺术类根据考生提交档案的总分和排名从高到低选??择。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备案(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备案总分相同时(综合),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三证”考试报名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3+证书”考试招生依据考生在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中的综合成绩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档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相关性较高者优先考虑。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记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并符合相关入学标准,正常入场。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和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部门牵头、机构有责任、自我克制、社会监督实施原则,井井有条,妥善安排好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深入实施春季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将招生政策、候选人资格和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候选人咨询申诉渠道及重大违规结果公示,让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九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二十七条 经我校春季高考招生办公室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报考春季高考时,必须核对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中学、职业的、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无相应证件不予注册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2016〕367号)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制;《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深发改函[2019]1926号)公布标准实施。
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万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第 11 章经济援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电子邮件:赵生@sziit.教育.cn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西特.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赵布.西特.教育.cn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联系纪律监督和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络人:张老师、何老师
监听电话:0755-89226295,89226299
电子邮件:xxjiwei@126.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1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的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说明。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服从国家和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