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但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招聘过程有序、合法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名: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级:专家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学习期满,有资格毕业的学生是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名称由国家承认的具有大专文凭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颁发。
第四条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五录取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综合评价、概述、首选,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领导班子:学校有招生领导团队,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执行机构: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是我校招生工作实施机构
结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监管机构:学校纪律委员会、监察办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招聘
卫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联合学校
发展方向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学校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今年我校省、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修科目
详见各省招生办(以下简称省招生办)编制印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第四回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个、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者,身体健康,没有色盲的艺术考生可以申请。
2个、根据教育部要求,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录取分数线实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
3个、按自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候选人的自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录取名额已满不服从调整,然后给退档专业和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4个、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获得证书;文化科目成绩达到全省大专最低控制线,根据文化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个、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根据各省招生办规定,加分加档。
2个、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个、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元/学年):舞蹈表演每学年22800元、音乐表演 22,8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22800元/学年;影视编导21,000元/学年、新闻采编制作18000元/年、播音主持24200元/学年、摄影摄像技术 24,200元/学年;书画艺术(国画方向):21000元/年、文物修复与保护(字画鉴定)18000元/学年;服装服饰设计 22,800元/学年、艺术与设计18000元/学年、广告艺术设计1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28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21,000元/学年、会展策划与管理18,000元/学年。
住宿费:3500元/年。
第十四条家庭贫困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时提交《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贫困证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有一个好成绩、综合成绩较好的差生,第二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系统中的新生录取名单信息,对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巴贾穆.cn
电子邮件:赵生@bjamu.cn
支持热线:010—62406668;62406669
传真:010—662407073
联系部门: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政编码:100194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2022 年 4 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