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贵州省相关规定,结合贵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贵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4152013650
第五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斯雅路8号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学校性质:私人的
第八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校当局:贵州省教育厅
第十条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印发、以省招生部门为准。
第十一条保持开放、公平的、公平录取原则,根据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首选。
第十二条分数优先用于专业录取、专业排序、无步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候选人的职业愿望无法满足时,如果不服从调整,做退档处理;如果你服从调整,根据同学科专业名额,按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录取,如果专业课程已被完全录取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作为外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考试语种,入学后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语言。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体检。有资格获得专业成就,具有在线文化分数的候选人,学校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备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果原籍省份有特殊要求,按原籍省份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申请要求
考生须按省(自治区)遴选、直辖市)招生条件,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
(二)成果认定
文化成就:考生应参加省(自治区)、市)统一组织高考,分数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果:获批人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三)录取规则
景德、智慧、总体评价,考生文化测试成绩在省(自治区)、市政府)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候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范围内,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登记部门、学校公布的学杂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为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学术科技创新个人奖学金、艺术个人奖学金、体育个人奖学金、社会实践个人奖学金、逆境自立自强个人奖学金、志愿者个人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考生可通过原籍地助学贷款支付在校期间的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通过国家奖学金上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支持学校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一条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有资格毕业,教育部颁发学籍、贵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电子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并用这个打印,对于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851-88920706
电子邮件:zjc@giist.cn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要点.cn/gyit/索引.jsp
招生网站:网址://万维网.要点.cn/zs/
第二十三条如果本宪法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规定、规定、与规范和相关政策相冲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规定、以规格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贵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