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1条确保有序招聘、高效的,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个.国家标准代号:4161014770
2个.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个.校级:职业院校)
4个.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个.证书类别:国家承认的学历
第三条学校位置
1个.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盘龙镇龙翔大道066号
邮政编码:721300
2个.大学网址:https://万维网.关注.com/
第四条宝鸡中北职业学院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陕西中北铁道教育集团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科学校,学校25年,累计为社会培养专业技能人才6万余人。
学院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近300亩,建筑面积63000多平方米。在省内同行业中率先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在全市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资逾千万元建设校园高铁站、民航机场、工业机器人、铁路供电等专业实训中心和四个学前教育舞厅、钢琴网络室、儿童活动模拟室。每个专业都建有10多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1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高校千兆上网、千兆WiFi、自动化管理系统、安防报警系统全覆盖,智慧校园、信息化、园林绿化,诗意的,蕴含文化品位。现代职业教育集体发展模式开创了全市乃至全省先河,并致力于将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万人规模的高水平学院、专业化、国际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招生的牵头机构,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系(系)及其他系组成。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是: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校监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候选人、父母和社区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2022年我院6个高职(专)专业:高铁客运服务、空姐、铁路供电技术、工业机器人、跨境电商、幼儿教育,计划面对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湖南、山西、新疆、河北、河南、辽宁、山东、内蒙古、吉林13省(区)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地主管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在省内、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在领导下,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综合措施、智慧、身体、美丽的、择优录取。
第十条入学时,根据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考生填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当申请分数相同时,其次是数学、语言、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入学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招收非首选候选人,无级差。
第十一条所有专业没有其他入学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的考生加分或减分备案的处理,按省招生办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要求、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外语不限,暗示: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符合非英语语言开设条件,语言非英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抄送陕西省物价厅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奖、帮助、贷款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
第十五条学院设立“奖、帮助、贷款、勤奋、增补“五合一奖学金制度”,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奖学金制度:高校奖学金最高可达1000元、贫困学生助学金最高可资助2000元。
第十七条学院为来自弱势家庭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审核录取资格。复试合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如我院规定与原籍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