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注册工作文件要求、招生简章等违反本章程,受本协会章程约束。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本宪章未尽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三十二条招生地点:东方红校区。联系单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东方红校区百喜楼407室)。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22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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