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记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坚持社会公平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558
中山大学Unicode 录取 (10558)。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校级: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1924年由孙中山先生创立。新时代中山大学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华大地,才能在国内高校中名列前茅,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位证书:谁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获得所需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发布中山大学文凭;有资格授予学位,授予中山大学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中山大学教育部招生办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办学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开放、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500名港澳台留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办学情况,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地学生的数量和质量、选修科目及学校要求,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储备计划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上网生不平衡的情况。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市)生源,确定备案比例。自愿按顺序提交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的120%,对档次进行调整;志愿者同时提交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招生计划名额的105%。平行分批志愿服务,存档到中山大学候选人,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如果您通过体检并接受专业调整,两者都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转档时承认所有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政策加分;如果同一候选人有多个保单奖励积分,只取最高分,并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积分均不适用于省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入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备案成绩)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没有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备案结果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高考实际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省招生部门确定的分数相等顺序录取,无等分排序规则的批次,以所在省(区)为准、市)本科普批实施。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明确分数)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全国大部分省(区)的学校、市)落实细则满足考生职业意愿。当候选人填写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考生将根据成绩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不被录取。
第十九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城市)请求公开呼吁,仍未完成,部署到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安排入场。
第二十条 外语类考生报考专业不限;外语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来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新疆合作项目、西藏内陆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招生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登记,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概述、步行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招生(农村生),根据教育部、原籍省份和中山大学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推荐学生、澳门“四校联考”、录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根据教育部和中山大学执行相关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审核。复习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在广州校区南校区集训,大一结束后,进入高考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推荐运动员、艺术专业,1-4年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学生住宿费、学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相关文件。在,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详见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络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项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职位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中山大学经校长办公室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中山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说明。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政编码: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办举报、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万维网.系统.教育.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入场.系统.教育.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香港中文大学招生 (Sysu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