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更好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全日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招生类别包括各省份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与社会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号:14357 第六条 校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科);学制:三年。第七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八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银鸡东街66号。第九条学校简介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大学。校园占地620余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完善的硬件设施,优越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优美的校园环境。全校教职工总数558人,专任教师415人,其中152人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05人,拥有省级名师1人,4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隆中市级工匠1名,享省、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10000余人。学校积极对接区域产业结构,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创新创业等国家战略,专注于高端产业和高端产业,形成了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现代信息技术、交通运输现代化管理、建筑工程等7个专业群、29个专业、10个教学单位。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服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是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公共培训平台,覆盖近70个专业培训室,8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试点学校,是省级高水平高校建设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2018-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2022年,我校共有28个专业,涉及汽车、机械的、电子的、信息、金融的、建筑学、运输、幼儿教育及其他类(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介绍),对于湖北、河南、湖南、河北、四川、山东、江西、云南、贵州、广西、安徽、宁夏、福建、甘肃、山西、陕西、新疆、青海、重庆19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详细招生专业、省份、直辖市、以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四章招生规则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招生的牵头机构,由校长、负责招生的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二级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位于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各省份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第十三条任何人到达候选人所在省份、高于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将我校列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择优录用。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积分减免政策。第十五条外语要求:每个专业无外语要求,非英语母语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授课。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实施意见。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招生规定比例阅读考生档案。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按计划录取及备案结果。如果新生的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考虑,首选。第五章费用、第十九条 奖助办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学生需要支付学费才能入学、住宿费、书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第二十条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多样的奖补制度。开通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一条 联系部门: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10-3069877 3069876 3069875 传真:0710-3069876 网址:万维网.有心人.邮政编码:441021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假申请须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未经同意延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录取资格进行审核,资格考试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学制为三年,学生学习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将被授予国家承认的证书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文凭,教育部网站可以查询。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告后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负责、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