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2022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班、美术专业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国家标准代号:各省(区)招生学校11051所、直辖市代码按省(自治区)顺序排列、直辖市)以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学园长翔西大街518号4校简介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大学,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新一轮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开放、直辖市)招收专科生。授予学位的学校名称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牵头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根据需要组织学校赴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区域内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招生办招生。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其他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省级招生计划。审查后,分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示。第四章 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学生情况、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换档比。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入学要求:必须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参加、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美术类省考。体育报名条件:参赛学生所在省(自治区)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专项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省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省组织美术类省考。体育类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的比赛、各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第十五条 学校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为单位、各直辖市)高校招生录取要求,落实学校责任、省(自治区、市)招生部门监管的招生制度,坚持、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测度,公平地说、民众、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办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实行积分优惠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公平、只是、开放原则,按照正常班级、文体类专业分批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招生。第十八条生源不足的,参与向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院校)招收或抽取其他按规定自愿录取。第十九条 我校专业录取采取专业优先的办法,即按照专业志愿者的顺序,根据申请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每个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1个、普通班高级考生专业录取:归档结果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实测总分排名、数学、语言、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按真考总分排名、语言、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理工类考生按实测总分排名、数学、语言、外语成绩从高到低。2个、艺术类考生报名: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果加美术以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与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的省份),根据综合积分录取),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如果专业等级还是一样的,按照文化总分排序(不含政策加分),如果还是一样,按普通文理科单科成绩(顺序为中文、外语、数学)排序。3个、体育考生报名: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部门提供的备案分数为录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如果专业等级还是一样的,按照文化总分排序(不含政策加分),如果还是一样,按普通文理科单科成绩(顺序为中文、外语、数学)排序。第二十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外语种类,但学校的公共外语班只开设英语班。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可在入学一学期后,根据有关学校文件的要求,向教务处提出。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费(币种):RMB)文科专业4700元/生/年工程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专业6800元/生/年医学专业6200元/生/年体育专业4800元/生/年。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审核不通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谁发现欺诈,所有录取将被取消。第二十六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级学校奖助学金及其他奖学金。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校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学园长相西大道518号邮政编码:212028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邮箱:gzzb@zjc.教育.cn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信箱:jw@zjc.教育.cn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sw.zjc.教育.cn/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公布,为各类媒体摘录刊登章程内容,如果被误解,完整招生条例以我校公布为准。第二十九条 我校历次招生工作政策、与公司章程冲突的规定,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原始政策、立即废除;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