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菏泽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牡丹之都一山东省菏泽市。校园占地865亩,内有万花湖13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学院紧随国家发展改革步伐,开设了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工业分析技术、供电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互联网金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等24个专业。电商物流专业群、人工智能专业群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学院建有水环境污染控制、人工智能两个市级重点实验室。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 ,锐意创新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总数398人,其中专任教师312人,副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