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军队和学校新生考核相关规定。审查包括物理审查、政治和资格审查。不合格新生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撤销录取。对于骗子,我校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据湖南省物价局、学费、住宿费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军委情况、教育部或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政策,我校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单独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地址: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邮编):410073);
网址:网址://万维网.gotonudt.cn或者网址://万维网.裸体.教育.cn
微信公众平台: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
支持热线: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各招生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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