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 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原名郑州布瑞达理工学院,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和“中原城市群”的战略部署,学院为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扩大了对现代化城市建设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更名为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9月经教育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与企业强强联合,践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资源共享,定向培养”的育人模式,走出了一条企业集团投资办学的成功之路。学院先后获得“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十佳院校”、“全省民办教育十大名校”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单位”,受到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的肯定与赞扬。
第十二条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现代城市管理系、艺术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九个系部,38个专业(方向)及方向。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等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规划用地2500亩,一期建设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各项办学条件齐全。教学设施完备,建有计算机房、听力设备、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露天剧场等;建设了覆盖全校的千兆校园网,实现了数字化校园管理;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拥有中国学术资源总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研网等10余种数据库;拥有先进而完备的实验室75个,实习实训基地66个。体育活动设施先进,建设有健身房、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等;生活服务设施领先,建立有欧洲风情商业街、“城市之光”电影院;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冷暖空调、学习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等。
第十四条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主抓、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联动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100多个,就业工作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领先。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