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英文译名:LanzhouResources&EnvironmentVoc-TechCollege。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933。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6年,被甘肃省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7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省部共建院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设有16个教学及附属单位,开设68个专业(13个方向)。学院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5人,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6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1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荣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在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