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部委代码:10414
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江西省教育厅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符合当年录取工作要求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和决策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见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收费标准(略)
(一)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实施专业级差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 第三个专业志愿之后的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对江西考生同时实行“专业优待”政策(具体详见我校“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江西省生源专业优待政策专业调配具体实施办法”)。对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投档考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所有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我校按专业(专业类)招生,外语类专业中法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商务英语(跨国营销方向)、朝鲜语(朝英双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日语(商务日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我校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实施的是英语教学,且实行分级教学。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不低于生源地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报考法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商务英语(跨国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日语、日语(商务日语方向)专业考生英语或日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朝鲜语(朝英双语方向)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
(三)投档分相同情况下,结合考生学业评价和综合评价情况,对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成绩(文科依次参考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理科依次参考高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特别优秀、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标准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均文理兼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健美操方向、体育舞蹈方向):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5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6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4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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