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2021高考分数线重本线 2021年高考重本录取分数线,以前是文理科分数线不一…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高考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1全国
陕西文科:一本499分,二本406分;理科:一本443分,文科理科341分;高职(专科):文科 150 分,理科 150 分。
1、宁夏:一本文科505分,一本理科412分。文科第一批505分,理科第一批412分。文史类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30分;理工类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5分。
2、江西:一本文科559分,一本理科519分。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文科一本线559分,文科二本线496分;理科一本线519分,理科二本线443分。
3、安徽:一本文科560分,一本理科488分。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文科一本560分,二本519分;理科一本488分,二本415分。
随着新高考模式的推行,学生们必选科目可以从历史和物理方面任意选择一门,而对于大多数的学生们来讲,历史相对是比较容易一些的,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选择历史的考生会相对多一些,但是历史方面的报考学校和就业的几率比较小,所以其中又有很多的学生们将科目换成了物理学科。
2022年的高考或将发生变化,理科的录取分数线将高于文科分数线,其实这种情况也并不难理解,如今报考理科类专业的人数是相当的多的,而随着人数的增多,学校的数量却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所以理科的分数线也就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2021全国一本录取分数线
省市文科理科
安徽一本:560;二本:519一本:488;二本:415
宁夏一本:505;二本:430一本:412;二本:345
江西一本:559;二本:496一本:519;二本:443
广西一本:530;二本:413一本:487;二本:348
甘肃一本:502;二本:432一本:440;二本:336
内蒙古一本:488;二本:392一本:418;二本:301
上海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503分
辽宁一本:534;二本:456一本:503;二本:336
四川一本:541;二本:474一本:521;二本:430
云南一本:565;二本:500一本:520;二本:435
贵州一本:556;二本:479一本:456;二本:367
黑龙江一本:472;二本:354一本:415;二本:280
吉林一本:519;二本:335一本:482;二本:305
山西一本:543;二本:458一本:505;二本:410
山东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18;一段线:444;二段线:150
陕西一本:499;二本:406一本:443;二本:341
重庆本科:456;特殊:538本科:446;特殊:528
河南一本:558;二本:466一本:518;二本:400
湖南历史类:466;物理类:434
湖北首选历史,本科:463,特殊:558首选物理,本科:397,特殊:520
江苏特殊:533;普通:476特殊:501;普通:417
北京普通:400;特殊:513;艺术类:300
天津普通本科:463
河北历史科目组合:454;物理科目组合:412
广东历史类:448;物理类:432
海南普通本科:466;部分特殊类型招生:569
青海一段:405;二段:361一段:330;二段:310
福建历史本科:467;特殊:546物理本科:423;特殊:530
新疆一本:466;二本:350一本:405;二本:302
浙江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89;一段线:495;二段线:266
2021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普通类一段495分(这个495分就是今年本科分数线,而去年浙江本科分数线也是495分,重本线是594分,那么今年的重本线应该也是在600分前后)、普通类二段266分(去年三段高职线是279分)。
江属于“3+3”高考模式,总分也是750分,而其他750分总分的省份高职线基本设置为200分或者180分或者150分,而浙江的高职线虽然比往年降低了13分,但依旧还达到了266分,但前面提到了,段位是按照实考人数划定的,无论分数如何,60%考生读本科、30%考生读专科,10%考生要复读,如果浙江将高职线下调至150分,估计省考生无人落榜了吧。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高考要求
往届生分2类,第一类: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
1.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2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的成绩无效。
2.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的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高职自主招生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
第二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2门高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再考原来的科目)。
总的原则是:在保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2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