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48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学院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13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巴南区高职城,占地面积约26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生态、开放、融合、智慧”的校园环境,齐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学设施,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全面的基础保障。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15人,其中硕士、博士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