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2年。2019年有21个本科专业和21个专科专业招生。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教学管理严谨,校风淳厚。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优势明显,近三年的就业率均超过98%。
1.学校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学校代码:10085
3.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重庆路1号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按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不设立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