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于2019年4月15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