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非常关心的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国家农业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056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华南农业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在本校艺术类统考招生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等5个专业使用美术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为:①如该省投档使用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则我校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综合分;②如该省投档分别使用文化分、术科分排序进行投档,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分数高的考生)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85280034
传 真:020-85281301
电子邮箱:jjjc@sca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华南农业大学授权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建立于1909年,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艺术七大学科全面发展,具有鲜明的热带、亚热带特色的综合型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国家农业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国家重点建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