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授权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授权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