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一般的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宪章受南方医科大学授权的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宪法与国家和省(直辖市)兼容、自治区)规定不一致,按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