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及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已变更后的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及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及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已变更后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