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学校国标代码:113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毕(结)业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尹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20-89003286,020-89003950
电子邮箱: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授权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