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更名为吉林艺术学院。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逐步确立了在东北地区高等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
学校地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学校13个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846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90人,本科生7570人。学校“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学校秉承传统,弘扬优势,遵循艺术高等教育规律,积极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和“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确立了“项目带动教学、科研深化教学、展演促进教学、实践检验教学”的理念,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艺术人才。目前拥有41个本科专业,基本涵盖了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内的各个艺术类专业,其中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等4个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新闻传播、风景园林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获批省“十三五”特色高水平学科,其中设计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3个学科获批省“十三五”一流学科。有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15个,其中国家级平台3个。学校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学科、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