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非常关心的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057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华南师范大学授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3万平方米,图书402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