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长沙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切实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长沙师范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立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的创始人徐特立先生。它成立于1912年。
第四条学校英文名称为长沙师范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6,湖南省代码为4345。
第五条学校分为南校区(长沙市星沙区特利路9号)和北校区(长沙市安沙湾花园路9号)两个校区。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利路9号长沙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31-84036198(传真:0731-84036199);网址:www.cssf-Cn,电子邮箱:cssf198@csnu.edu.cn ; 监理电话:0731-84036995。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招生政策,落实党委、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位于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省、专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实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要求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2年招生规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生源状况、就业等因素,本着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省级专业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见《2022年招生计划表》或省招生办印制的招生计划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进行管理,规范、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英语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英语考试。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但学校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的教学。
第十三条各行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
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美术、动画、工艺美术、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等专业;HBsAg携带者不得申请学前教育和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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