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生态文明关键词】之绿色贸易
绿色贸易是绿色化浪潮的产物。20世纪60年代,以《寂静的春天》出版为标志,开肩了对工业文明产生的环境危机进行反思的新时代,绿色运动随之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二十一世纪议程》,各个国家承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化浪潮渐呈席卷之势。绿色贸易正是顺应了消费者的绿色内生需求而产生的。
绿色贸易的提出与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的创立直接相关。诺贝尔经济学奖1991年得主、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提出的外部性与产权理论,分析了经济外部性的成本负担问题,指出了是环境资源的产权不明导致了经济活动产生的环境成本得不到内化,必须建立一种新的制度,既避免无人承担的污染成本,又不损害净产值的最大化,提出了以界定环境资源产权来解决环境成本的新思路。制度经济学进一步把环境纳入到贸易的内生变量之中,并通过贸易体制的环境规则和标准等内容,解决了环境保护和贸易发展之间的矛盾。因为保护环境与发展贸易虽然都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类生活水平,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不考虑环境因素的自由贸易,必然导致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资源与能源的过分消耗及不合理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通过贸易与投资渠道转移对环境有害的技术、设备和产品等。绿色贸易正是在正确认识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上,为解决环境与贸易的冲突而发展起来的。
绿色贸易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作为经营理念,以绿色文化作为价值观念,以绿色消费为经营宗旨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绿色消费遵循着3E(economic、ecological、equitable)和5R(reuse、recycle、reduce、reevaluate、rescue)原则,即:消费要符合经济实惠、生态友好、产销均衡原则,以及在具体的消费过程中要达到多次重复利用、循环利用、减量化、环保选购、自然友好的要求。绿色贸易与传统贸易不同,它将经济活动的环境因素纳入到市场体系中,通过市场价格体现了环境成本和与之相关的社会成本。环境成本指的是贸易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社会成本指的是伴随环境成本产生并包括税收政策、竞争政策以至人权政策等,并且把这两类成本内化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因此解决了贸易中的环境外部性问题。绿色贸易是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产品、安全健康型产品(服务)的贸易。
绿色贸易包括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从内容上看,绿色贸易涉及产品(服务)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包括绿色原料采购和清洁生产、绿色包装和绿色设计,绿色物流、绿色消费和产品的废弃处理,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服务,也包括绿色营销。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大趋势下,由于对绿色产品的内生需求和各国环境水平的差异,绿色国际贸易日益成为各个国家贸易竞争的热点和焦点,并且导致了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贸易壁垒(barier to trade)又称贸易障碍,是对国外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一般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绿色贸易壁垒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实施背刻的标准,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世界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价值观念的变化。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为绿色贸。壁垒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机遇;二是随着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传统的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越来越小,绿色贸易壁垒便应运而生,成为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三是各种绿色组织的存在及其政治影响;四是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导致企业环保费用内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及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绿色贸易壁垒是进行贸易保护的最重要手段;五是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约束力,为各缔约方以环境保护为名,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借口。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特征:形式的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虽然属于非关税壁垒的范畴,但不同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是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和基础;保护内容的广泛性,它不仅涉及与资源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有关的许多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还涉及工业制成品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较强的技术性和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它不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措施那样明显地带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视性,而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建立在严格检验标准之上,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和制度安排:一是环境附加税,是发达国家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二是绿色环境标志制度,自德国于1978年首先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三是产品加工标准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推行了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四是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美国也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各项程序;五是缘色工生检疫制度,如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细菌含量等指标的要求极为奇刻;六是绿色补贴制度,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与反补贴规则,这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生态文明关键词》(主编:黎祖交 本条作者:张春霞 编辑 吕子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