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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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