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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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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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防汛救灾保险要应赔尽赔快赔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把开展防汛救灾和保险理赔服务作为行业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落实好。《通知》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预赔力度。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分区域、分险种、分行业、分步骤细化理赔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