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新规:严格管理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
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经营管理秩序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规定内容及执行情况
通知规定,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应当配备监控设备,对经营过程进行监控录像,并建立档案。同时,要求加强管理,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售卖各类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市场监管局统计,天津市共有批发市场超过400个,商超门店超过10000家。按照通知要求,各批发市场、商超门店在一定期限内要进行设备配备、场所改造等工作,并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
意义和影响
该通知的发布,对于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监管,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能够更加规范经营,不仅能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假冒伪劣产品流通率,还能够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一政策对于市民的购物体验也有着积极的影响。在经营场所内购买到合格、真实的产品,消费者的购物信心将得到有效增长。同时,对于那些不合法经营的商家,该通知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促使他们改正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结语
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监管机构始终遵循的宗旨。加强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的管理,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还有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期待着《关于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商超等场所经营管理秩序的通知》的落实后,市场的秩序将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