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拉一人进群获利130元到180元 烟台警方打掉一引流诈骗团伙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许多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引流服务,只要拉一个人进入诈骗微信群,就能获得100多元的报酬。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打掉了一个引流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烟台的刘女士被拉进一个投资理财群后被骗了十几万元。接到线索后,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展开研判,并将犯罪嫌疑人朱某及其团伙等6人成功抓获。据了解,该6人均为枣庄籍在烟务工人员,在务工的闲暇时间兼职从事引流活动。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由电诈犯罪分子发送话术剧本对群内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冒充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客服人员,以发红包进微信群领福利等手段利诱受害人进群。
朱某等6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但却为境外诈骗人员提供前端服务,他们负责将受害人拉进微信群内,然后由诈骗分子对受害人进行诈骗,常用的诈骗方式有刷单类、投资理财类、杀猪盘等等。
警方经过研判,确定群主身份为湖南益阳籍男子周某,管理员身份分别为湖南益阳籍男子吴某和陕西汉中籍女子谭某,群内成员主要集中在枣庄市。
在烟台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芝罘公安组织17名警力,兵分三路,分别在湖南益阳、陕西汉中、山东枣庄三地实施集中收网行动,陆续抓获目标嫌疑人19名。加上之前在芝罘区落网的朱某等6人,本案共有2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经审讯,该引流团伙自2011年11月份以来,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帮助,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冒充电商平台客服工作人员,诱导受害人进入指定的诈骗微信群,从而完成引流进行获利。每成功引流一人获利130元到180元不等。目前,该团伙共计非法获利9万余元。
该引流团伙拉人进群后,导致上百名群众被诈骗,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目前,25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秀山人,4名大学生被抓,这种“兼职”一定要注意!
近日,福州马尾公安机关端掉了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队。原来,在校大学生小吴为寻找兼职,无意间加入一个学生兼职QQ群,并在群内看到一则招聘消息,招聘兼职话务员,只需拨打电话,就能获得每天150元的工资。想利用空闲时间赚点生活费的小吴毫不犹豫地按照招聘信息与对方取得联系。成功入职后,小吴按照“公司”的要求,利用社交软件对接境外诈骗犯罪人员 , 尝试了一天后,如愿以偿地“日结”了工资。
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让吴某某欣喜若狂他决定扩大规模便邀请了朋友小翁、小王等一起“发财”其实,小吴的心中也曾存有顾虑,他知道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但轻松的赚钱方式还是让他逐渐迷失自己,“我们没有直接实施诈骗,只是负责拨打电话而已,应该没事。”尝到甜头后小吴等人越陷越深,他们通过介绍亲戚小孩拉来更多的“业务员”,开辟两处“营业点”,获得更高“日薪”的同时又能从中赚取“差价”实现“公司化”“规模化”经营。而被他们“招聘”来的“员工”年纪均很小,最小的还只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发财梦”没做几天,他们就因涉嫌电信诈骗被马尾公安机关抓获。8月8日,马尾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一条疑似电诈窝点的重点线索,刑侦大队随即集中反诈力量对该线索展开研判工作。通过大量的外围走访摸排,民警发现,窝点出入的人员和酒店登记信息以未成年为主,“我们通过伪装成酒店清洁人员,对住在酒店的电诈窝点情况和人员进行了确认”,当民警伪装进入窝点时,发现了大量的手机和“号码薄”。掌握准确情报后,刑侦大队闻令而动对两处窝点同时进行突破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其他参与拨打诈骗电话人员22人。当场查获涉案手机41部,简易GOIP(虚拟拨号设备)20余台, 该诈骗团伙已关联全国各地诈骗案件十余起, 涉案金额60余万元。
此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就读大学生,22名参与拨打诈骗电话的均为未成年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三、微信拉人进群给钱的兼职犯法吗
如果是单纯的拉人建群,是个人行为,也不违反相关法律,如果涉嫌以盈利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则另当别论。
微信群的建立,正常都是可以的,合法的,当然,若里面有涉及违法的事情,或者散布非法言论,群主以及主要人员,都是会被拘留受到处罚的。
扩展资料: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