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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班后或调休期间做兼职被公司开除这合法吗
近日
一个热搜
让网友产生激烈讨论
也引起了很多“打工人”的关注
{
下班或调休时做兼职
是否合法?
}
“打工人”想提高收入
无可厚非
但若想在下班后或调休时做兼职
其实还没那么简单
↓↓↓
在热播剧《没有工作的一年》里
剧中的人物靳成武
在物业公司上班
为了增加收入偿还房贷
利用休息和调休时间送外卖
这一情况被物业公司发现后
警告他如果再这么三心二意地工作
会直接将他开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公司能否以此理由将他开除?
大多数网友认为:
员工下班属于私人时间
公司无权干涉员工兼职
事实果真如此吗?
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其实存在 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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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靳成武与物业公司的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公司经合法程序通过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员工从事兼职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便可依规解除与靳成武的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靳成武的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中是否有关于从事兼职的规定,
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处理:员工在从事兼职工作时,只要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原公司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不存在经单位提醒拒不改正的情况,那么原单位就不能单方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综上可以看出,只要靳成武所在的物业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不许兼职,同时靳成武没有因兼职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也没有经公司提醒后拒不改正,则公司无权辞退他。
{
以案释法
}
下班后在外兼职受伤,影响正职,被辞退了,合理吗?
去年,上海人社局公布了一例劳动仲裁案例:杨某在工作之外找了一份送披萨的兼职,兼职时被出租车撞伤,出租车全责。
因为受伤,正职工作受到影响,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杨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 杨某是否与披萨店建立劳动关系,乃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经调查,杨某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应属于兼职活动,杨某与披萨店签订的也是兼职劳务协议,可见双方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披萨店并不对杨某进行管理、约束,杨某从事兼职活动处于松散化状态,亦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两方面来看,首先,杨某原单位未能举证证明杨某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次,原单位也未能举证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无法正常上班系杨某自身过错所致。
因此,综合两方面, 原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你认为在业余时间
从事兼职工作
是否合法?
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CCTV今日说法栏目、东方网等
二、中储粮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被公诉
最高检官网10月27日消息,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徐宝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徐宝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徐宝义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今年7月21日消息,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徐宝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6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徐宝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徐宝义毫无理想信念,对组织毫无忠诚之心,政治品行卑劣,长期大搞政治投机钻营,大肆编造履历,挖空心思跑官要官,并处心积虑试探组织态度,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为多人安排调动工作,破坏任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
道德败坏,大肆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借赌敛财,靠粮吃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徐宝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宝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1月23日消息,徐宝义被查。
三、员工下班后做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员工下班后做兼职,如果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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