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58同城等网站上的招聘陷阱:超五千人被骗 涉案近亿元
1、 小米IPO涉嫌披露违规 小米首次公开承认
6月23日上午,在经历多个版本的上市方案后,小米终于启动港股招股,在香港四季酒店召开全球发售新闻发布会。有环保组织质疑,小米是不是以牺牲环境资源来换取廉价手机?
小米已对报告所指的其供应链污染问题进行回应。日前,《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通过证监会网站发布,小米称“公司若干现有供货商曾经违反环保规定”,环保违规的供应商“已纠正其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状况”。
2、 保险巨头再投蚂蚁金服!这次是太保寿险
继宣布与蚂蚁金服合作推进税延养老险后,中国太保再向蚂蚁金服投资16亿元。这意味着传统保险巨头牵手互联网巨头的步伐更进一步。
6月22日,中国太保集团旗下子公司中国太保寿险信息披露显示,太保寿险与蚂蚁金服已于5月29日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太保寿险投资蚂蚁金服集团股权,投资金额约16亿元。目前该计划已处于实际出资阶段。
在蚂蚁金服于2015年7月和2016年4月完成的两轮融资中,太保寿险亦分别投资约9亿元和10亿元。按蚂蚁金服目前超1500亿美元估值估算,太保寿险投资蚂蚁金服浮盈已超37亿元。
3、 抖音:机器与人工双审核 对不良内容永久封号
6月21日,网上爆出《小学生在家发抖音妈妈洗澡被直播》,一名小女孩在玩抖音时,背景出现其妈妈洗澡画面。抖音回应称该视频是有人恶意推动。突然爆红的抖音出现不少负面声音,对此,抖音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抖音有机器和人工的双向审核,发现涉黄涉爆等不良内容,将立即封号处理。
抖音工作人员称,涉黄涉爆等内容一直是平台明令禁止的。平台对内容采取机器审核与人工审核的方式,所有视频都必须过审。在审核标准上,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监管部门制定要求的标准,从严控制违法内容上传和放出,同时按照积极正向的“三观”及社会责任、公序良俗角度制定审核标准。杜绝低俗、哗众取宠、恶搞、拜金、吃播、“社会”松垮风气、迷信封建、侮辱女性和不利于未成年人内容导向等内容。
4、 美国电商全面征税 科技股应声下跌
2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推翻了1992年的一项裁决。当年的裁决使互联网基本上成为了一个免税区域。该裁决规定,如果零售商在某个州没有实体店,就不用交税。但此次最高法院裁决维持了南达科他州法院2016年通过的一项法律。法律规定,州外的网络零售商如果在该州的年销售额达到10万美元,或者进行了超过200项涉及该州的交易,就必须向该州交税。
根据一份报告测算,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将打开一项新的政府收入来源,每年的税收收入可增加130亿美元。但这对电商企业来说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周四多家公司的股票大幅下挫,亚马逊短线下跌幅度达到1.2%,易贝下跌约1%。Wayfair、Overstock、Etsy、Shopify均下跌超过2%。
5、 App账号注销难:携程注销要求用户手持身份证拍照
有网友表示,很多手机App注册容易注销难,想注销自己的账户、清楚某些注册信息,却发现不能注销,因而十分担心个人用户资料遭到泄露,尤其是那些需要实名制、电话验证、邮箱验证的APP。
调查显示,在主流的17款App中,有7款不支持注销,占到4成;有2款App内无法直接注销,必须人工客服介入;有1款须提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核实后才可注销;有4款需要先解绑所有第三方授权App或相关支付账户才可以注销;有2款由于近期更改密码等操作无法注销;有1款要求一年内无购物记录才可注销。总之,仅有1款注销较为简便,在验证信息后可以直接注销。
6、 雷军获98亿元股权激励 小米CDR重启没有时间表
6月23日,小米在香港四季酒店召开全球发售新闻发布会,小米创始人、董事长雷军携小米六大高管出席。在发布会上,雷军及小米管理层对小米估值问题、商业模式、推迟CDR发行、股权激励等问题进行了回应。雷军表示,小米是一个新物种,是全球罕见的既能做硬件,也能做电商,也能做互联网的全能型企业。
对于外界关注的小米上市前“突击”的98亿元股权激励,小米联合创始人、总裁林斌表示,这是在雷军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几个董事开会一致赞成通过给雷军的股权激励。
7、 58同城等网站上的招聘陷阱:超五千人被骗 涉案近亿元
不少人都有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上求职的经历,也有求职不成反而上当受骗的经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近年60起通过58同城、赶集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诈骗案例中,248名被告人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诈骗,超过550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近亿元,甚至有人落入卖淫窝点、诈骗集团。
诈骗金额最高的一份判例中,受害者2000余人,被骗中介费共计6270万元。事实上,根据裁判文书统计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实际的被骗人数和诈骗金额难以精确统计。
8、 网络主播遭遇套路贷 警方打掉诈骗团伙
一家网络文化公司在网上发布招聘网络主播的广告,并声称可以为女主播提供免费整形服务。实际上,被招来的女主播都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做了微整形,不仅没成为网红,反而欠下了几万元的债。自去年以来,十几名事主遭遇这家公司与整形诊所合谋的套路贷,涉案金额300万元。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最近两年来网络直播造就了一批网络红人,网上充斥着百万年薪、全网成名的巨大诱惑,吸引了大量的年轻人。而一些不法人员往往利用年轻人贪图成名的心理,设置套路陷阱,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夸大薪酬条件并且设置用工前提条件的招聘岗位,求职者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套路骗局。
9、 芒果系打包上市:视频行业正迎来扭亏为盈的拐点
6月21日晚,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快乐购
)公告称,其重大资产重组获批,湖南广电旗下快乐阳光、芒果互娱、天娱传媒、芒果影视和芒果娱乐五家公司,整体作价115亿打包注入快乐购。
快乐阳光2017年营业收入为33.85亿元,同比增长86.28%,净利润达4.89亿元。芒果TV的运营主体是快乐阳光,是中国排名第四的视频平台,背靠湖南卫视。这次重组让其成为国内A股首家国有控股的视频平台。
本次收购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加募资的方式,收购后,快乐购的控股股东仍为芒果传媒,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台。
10、广州废弃共享单车逾30万辆 清理回收问题较突出
因过量投放、企业倒闭等问题,使街头出现大量废弃闲置的共享单车,挤占公共道路资源。今年4月,广州开始大规模清理废弃共享单车,如今成效如何?
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大型政论性电视公开论坛——《羊城论坛》第210期“共享单车管理大家谈”。据最新统计,广州已有废弃共享单车有30多万辆,其清理回收是行业目前最为突出问题。
11、特斯拉加州汽车工厂机器失火
6月23日消息,据报道,美国时间周四晚上,在特斯拉公司加州弗里蒙特园区的汽车生产工厂外,一台用于纸张回收的机器失火。但该公司表示,生产并未受到影响。
周五,弗里蒙特消防局局长戴安·亨德利(Diane Hendry)说,火灾是在用于回收的纸板打捆机出现过热后发生的,后来被控制住了。
12、苏宁携手恒大地产 开设苏宁易购广场
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商管与恒大地产共同设立深圳市恒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宁商业”)。
公告显示,恒宁商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其中苏宁商管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恒大地产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未来双方依据项目投资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可同比例增资或者引进其他财务投资人。
13、Wish:使用虚假物流单号将被100%订单金额罚款
据了解,Wish平台针对卖家使用虚假的物流单号完成订单履行,将会实行100%订单金额的罚款,外加单个订单100美元的罚款,同时,商户账户也将面临被暂停交易的风险。
如果卖家向用户真实配送订单,但错误填写不准确的物流单号完成了订单履行,该怎么办?卖家的物流单号会被判定为“虚假物流单号”吗?
平台表示不会,这样的物流单号将不会被判定为“虚假物流单号”。但是,卖家需要尽快地使用物流单号修改工具(通过“订单>历史记录”各个订单操作)以更正错误的物流单号。
14、美最高院通过移动电话隐私权裁定
据报道,当地时间22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表示对公民移动电话隐私权的支持,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警方需要获得搜查令后方可查询他人的移动电话地理位置等隐私数据。
《纽约时报》报道称,此次结果可以被认作涵盖第三方所有持有的个人隐私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互联网搜索结果及银行和信用卡记录等。
这一裁决是基于卡彭特对美国案而产生的,这起案件也被称作“基站信息案”,被美国人认作是一场执法机构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对垒——执法人员是否需要搜索令才能获取也称为手机服务地点信息(Cell
Service Location Information, CSLI)的手机基地台资料。
15、日本金融厅:最大数字货币交易所bitFlyer发现安全问题
据报道,受日本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该国多家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改善业务以防止洗钱的影响,比特币价格今日一度重挫约9%。
日本金融厅(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表示,在该国最大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bitFlyer的安全系统中发现问题,涉及在防止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未授权进入渠道等方面的措施。
为此,日本金融厅要求该国6家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改善业务行为,以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事件的出现。受此影响,bitFlyer已宣布暂停允许新客户开户。
16、黑莓公布一季度财报:实现利润6.71亿美元
据报道,加拿大软件开发商黑莓(BlackBerry)周五公布财报称,受其高利润软件及服务业务推动,该公司本财年第一季度(截至5月31日)营收和利润均好于分析师预期。
黑莓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价格在今天盘前交易中,每股上涨2.6%至11.89美元。
总部位于安大略省滑铁卢市的该公司表示,第一季度来自其企业软件及服务业务营收增长18%,达到1.89亿美元。
17、海南省: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
“绿色快递,你我共享”海南省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启动仪式昨日在海口举行,标志着海南在快递行业全面推广绿色包装。
根据海南省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细化方案:2018年将在省内同城快递业务推广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2019年制订快递业绿色包装海南省标准;2020年基本实现省内同城快递业务绿色包装应用全覆盖;2022年基本建成快递包装物回收体系,推广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编织袋和胶带使用量进一步减少;2023年基本建立海南省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
18、中国电信携手中通成立中国电信财务 注册资本50亿元
中国电信股份公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中通服于2018年6月22日订立出资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共同出资成立中国电信财务,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50.00亿元。
中国电信财务的成立须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19、美团上市消息不断 竞争压力巨大
美团上市消息不绝于耳,单单是6月份就传了两次,虽然美团方面仍旧是冷处理,但美团上市步伐显然是已经加快。
一方面是,美团在收购摩拜之后,急需要补充弹药,上市成为最好的办法;另一方面,IPO仅仅是美团拓展其边界的开始,只有大量的资金才能撑起美团的“无边界”战略。
20、腾讯推出场外债券交易系统
据报道,腾讯正借助庞大交易员群体对其即时通讯服务的依赖,与一家金融初创公司联手创建一个场外债券交易系统。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准备后,腾讯周五与其合作伙伴推出了这项服务。正如预料的那样,腾讯Qtrade服务将帮助交易员在网上交流并协商价格。腾讯合作方表示,该服务平台可验证双方身份,聊天和交易记录至少保留5年,因此完全遵守证券监管规定。
作者:爱德华、息兮
来源:电商报
电商报,中国电商影响力媒体!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电商报微信号(ID:kandianshang)
二、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股份的公告
(上接B295版)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电池”)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全额认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以及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额认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德赛电池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
3、若德赛电池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4、本公司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德赛电池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监会核准后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德赛电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本次配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0,271,90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不超过90,081,570股。
4、根据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86.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43.47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业绩与前三季度的平均数持平(即前三季度数据/3),据此预测公司2022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82.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924.63万元。假设2023年度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分别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不考虑可转债转股、转增股本和股利分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状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上的积极作用需通过一段时间逐步显现,不会在短期内立即释放。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配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电源管理系统及各类锂电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的技术团队。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技术储备
公司注重围绕科技创新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作为国内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产品制造领域的先行者,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雄厚的技术优势,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着力完善产品研发技术平台,大力引进研发人才,强化研发人才的培养,在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锂电池产品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领域的技术水平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公司拥有多项专利,专利数量处于行业前列。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丰富的制造经验、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卓越的交付能力,公司与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客户需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在服务好老客户的同时,着力拓展新的优质客户,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公司行业引领地位,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主要围绕锂电池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公司将立足现有移动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组装产业,进一步巩固中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及封装业务的行业引领地位,加快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布局,同时大力推进与现有产业高度关联且市场潜力大的新兴业务的发展,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将加速发展战略的实施步伐,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配股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德赛电池利益,切实履行对德赛电池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德赛电池的相关制度及本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德赛电池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德赛电池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德赛电池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三)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德赛电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德赛电池利益,切实履行对德赛电池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德赛电池的相关制度及本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德赛电池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德赛电池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德赛电池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方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发行”)的方式进行。
2、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配股份。
3、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具体详见《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4、本次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配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A股上市公司关于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核对,确认公司已经符合本次配股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0,271,90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不超过90,081,57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发行时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2)遵循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及第二大股东德赛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六)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八)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文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九)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十)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本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十一)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十二)本次发行的审批
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号、大华审字[2021]号和大华审字[2022]号);2022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如无特殊说明,本预案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殊说明,本预案中所述“报告期”或“三年一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收益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注1: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年化
(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877,015.54万元、903,929.09万元、1,077,693.75万元和1,222,327.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1.98%、79.33%、76.56%和71.09%,其中公司流动资产以应收账款及存货为主。目前公司锂电池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行业,其产品销售量相对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为主。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590,890.36万元、621,695.90万元、734,759.64万元和825,419.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支持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90.64%、96.96%、88.44%和79.66%,其中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以长期借款为主。
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1)偿债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如下:
注1: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存在一定波动,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020年末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2020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需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2022年9月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内部往来款增加。
(2)主要资产周转指标
注1: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年化
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有所提升,账期内应收款项规模相应增加,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2020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上升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2020年度库存商品周转情况较好,2020年末库存商品规模相对较小。2021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总资产规模增加。
4、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主要系受益于公司领先的制造水平、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良好的产品品质、卓越的交付能力和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业务产品销量逐年增长,业务规模稳步上升。此外,由于全球消费电子、储能型锂电池、新能源市场持续呈现高增长态势,整体行业景气度较高,对公司业务有一定带动作用。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遵从以下原则:
(一)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可以在季度或半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二)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制定,且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且当年盈利,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如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且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五)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57,746.03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65,521.25万元的88.13%,具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条款,从保证股东投资收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数量和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详见《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三、深圳百姓网那些招聘普工的是真的吗
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假的,毕竟百姓网、58、赶集这些都是免费的,也没有审核程序,建议楼主还是了解清楚在去。在深圳找普工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朋友、然后就是去厂门口看招聘启示、或者去正规有审核程序的网站,比如深圳人才网、0755英才网这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去看看!你好!
有的是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百姓网最新招聘的内容,更多关于深圳百姓网最新招聘可以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