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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群拉人“引流”也违法男子诱使他人加入股票群牟利获刑
  • 微信拉人进群一人5元,兼职者竟成犯罪分子帮凶
  • QQ群红包“返利”为诱饵 一群毛头小伙诈骗七万
  • 一、组群拉人“引流”也违法男子诱使他人加入股票群牟利获刑

    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为牟取非法利益,一男子创建微信群组织电话“引流”团队,诱使他人加入股票交流微信群,致被害人被骗92万余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

    股票交流群中受骗

    2021年3月,张女士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是某证券公司客服,希望添加她的微信拉她进一个股票交流群。起初张女士并不愿意,但对方说可以进群了解看看,觉得没用的话过几天退出即可,随后给她发了一个8.8元的红包,张女士最终被说服。

    这个股票交流群内经常会发布一些大盘走势分析的信息和直播课,观察一段时间后,张女士便想观看直播课,于是添加了发布者的企业微信,后在对方的诱使之下,通过链接下载了名为“某某证券”的APP。根据群内以及直播间发布的新股信息,张女士为了申购股票,向APP里所谓“某某证券——冯经理”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92万余元。

    数日后,张女士发现APP个人账户中的钱迟迟没有到账,且股票交流群突然被解散,“某某证券——冯经理”也联系不上,遂发觉被骗报警。

    甘当诈骗分子的帮凶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微信号,警方查到一马姓男子,经讯问,该男子虽不是直接给张女士打电话添加微信的“客服”,却是组织他人通过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进入微信诈骗群的“上家”。

    被告人马某在某网站上看到有关“话务员”的兼职信息,联系人告诉他工作内容为根据所给的客户信息以及话术盲打电话,将有兴趣的客户拉入指定微信群,就可以按照人头结算工资,对方还要求客户头像不能是警察、律师、记者等特殊职业。

    由于做过多次类似的工作,且有联系他的“上家”被警方抓获,马某很清楚这类微信群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但无业的他为赚取更多人头费,这次不仅自己冒充证券公司客服,还通过QQ群等方式组建了一支团队,而向张女士打电话的正是该团队中的一员。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终获刑

    2021年2月至6月期间,马某组织团队按成功引入群内的客户人数结算报酬约40余万元,其个人获利约人民币4万元。

    “我以为没有直接参与实施诈骗,便存在侥幸心理。”马某到案后供述。经审查,马某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其组织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的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下载应用程序,一般正规APP都可以在官方应用商城找到。不要轻易给陌生账户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保留账号等证据。此外,也提醒大家在寻找工作时,切忌在明知引流他人进的群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贪图小利觉得“来钱快”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二、微信拉人进群一人5元,兼职者竟成犯罪分子帮凶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各种陷阱也越来越多,平时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看到“拉人头、兼职刷单”,你想的是赚一点点费用,犯罪分子却用了你的身份成功转移视线,在不知不觉中让你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近日,平山县的两人就因此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日,平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温塘中队深入核查涉诈线索,确定辖区犯罪嫌疑人任某、康某涉嫌一起网络诈骗案。

    经调查,2021年2月至4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任某在微信添加一好友“A”,其从“A”处领取手机号码,使用微信通过电话号码添加好友,再将添加的好友拉进指定的诈骗团伙微信群,每拉一人进群获利5-6元不等。而被拉进群的“好友”,便成了诈骗分子瞄准的“猎物”。尝到甜头的任某为获取更多利益,发展了下线康某等10余人充当“拉手”,先后完成订单800多单,非法获利4000余元,其中一单致使受害人井某在微信群内陷入“网络刷单”被骗元。

    2021年12月9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康某抓获,经讯问二人对其充当“拉手”,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任某、康某二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接收、点击不明链接或加入陌生微信群、QQ群,防止个人信息泄漏进入电信诈骗陷阱。

    (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 通讯员弓雪江)

    三、QQ群红包“返利”为诱饵 一群毛头小伙诈骗七万

    3月18日上午,随着一名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江西鹰潭来到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弋矶山派出所投案自首,镜湖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利用QQ群发红包“返利”方式实施电信诈骗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涉案价值7万余元。

    案发:QQ群发红包返利被骗

    今年2月8日晚,弋矶山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张某报案:其被人利用QQ骗了3500多元。

    民警了解到,张某今年20岁,家住芜湖市镜湖区。当天下午,其登陆手机QQ时,被人拉入一个“进群发福利”的QQ群。不一会,群主在群里发红包,很快被群友们一抢而空。群主说:“大家别急,这只是小利,后面还有大利。”“怎么能得到大利?”张某和几名群友问道。对方回答:“你们单独给我发红包,我会以10倍返还。”正当张某将信将疑时,群里有人发出截图——其给群主发了200元红包,群主返还其2000元。张某相信了,立马与群主单独私聊。按照对方要求,扫码通过微信支付给对方300元。但对方没有返还,并告诉张某,其需要“备注后”重发。张某又扫码通过微信支付300元。然而,对方却让张某需要缴纳“激活账户手续费”588元。张某再次扫码支付给对方588元。对方又让张某支付“保证金”888元,张某支付后,对方仍然以未备注为由,再次让张某支付588元、888元……如此反复几次,张某一共给对方汇款3500多元,不仅未得到对方返现,反而被群主“踢出群”。

    张某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气愤地向公安机关报案。

    侦查:赴江西鹰潭将窝点一网打尽

    了解情况后,镜湖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反电诈小组立即联手弋矶山派出所展开侦查。

    民警通过对涉案资金流侦查发现,QQ群不是实名、接受汇款账户同样虚假,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设置收款账户,再通过洗钱方式将诈骗款提现。种种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一定反侦察意识,给侦查带来一定难度。民警迎难而上,在芜湖市公安局业务部门支持下,进一步加大侦查,最终锁定该犯罪团伙窝点在江西省鹰潭市。3月10日,办案民警赶赴鹰潭,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对该团伙展开摸排抓捕,很快查清7名作案成员身份及藏身地点。时机成熟!办案民警决定实施抓捕。

    3月11日,民警获得线索,3名嫌疑人在当地一家网吧出现。便衣民警迅速赶到网吧,摸排锁定3人上网的位置后,便衣民警同时出击。“别动!我们是警察!”听到这话,其中一名嫌疑人十分诧异,但反抗已经没有意义,当即束手就擒,其两名同伙也被抓获。同时,另外两名同伙落网。

    此时,另外两名同伙分别在南京市和湖南长沙。民警乘胜追击,分别奔赴南京和长沙。第二天,从南京传来佳音——涉案的一名嫌疑人落网。而长沙那名嫌疑人离开当地。民警随即对该嫌疑人亲属联系,敦促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名嫌疑人经过思想斗争,3月18日,在家人陪同下,来到芜湖市公安局弋矶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纠结:一伙毛头小伙策划实施诈骗

    民警审查该犯罪团伙时,不禁唏嘘不已。

    该犯罪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不满20岁,都是江西鹰潭人。正所谓臭味相投,其中5人是初中未毕业即辍学,两外两人正在上高中。这伙人经常在网吧上网,由此相识。

    消费、上网需要钱,可这伙人没有工作,有的还在上学,由于贪图享受,常常囊中羞涩,能搞到钱成了他们最大的愿望。2018年12月底,主犯陆某从电视上看到有人“利用QQ群发红包返利的方式诈骗”的案件,遂萌发出“试试”的念头。于是,他研究一番后,纠结刘某等6人进行模仿。经过谋划,他们通过非法渠道建立一个“进群发福利”的QQ群和接受汇款账户,陆某是群主,负责发红包、拉人进群,其他同伙冒充群友,发送“得到返利截图”,诱惑受害人上当受骗。一旦有人汇款,便通过洗钱方式将诈骗款提现。短短两个多月,该团伙诈骗全国各地受害人20余名,涉案价值7万余元。

    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镜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两名嫌疑人因未满16周岁,被民警训诫后由法定监护人带回加强监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张红 夏华健)(来源:安徽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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